
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网讯(记者 段冰)近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准确把握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定位,同时强调参与脱贫攻坚既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职责,是我国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重要舞台和现实途径,要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为脱贫攻坚贡献力量。
《通知》提出倡导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志愿扶贫等重点领域脱贫攻坚,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其他扶贫行动,并提出具体措施办法。
另外,《通知》还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单位有机衔接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并存的现有管理体制,对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央国家机关各有关单位、各省(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民政部门和扶贫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
按照《通知》要求,今后民政部门和扶贫部门要建立协调服务机制,建设共享合作平台和信息服务网络,建立健全信息核对和抽查机制;民政部门做好依法登记、年检年报、评估、慈善组织认定、公募资格认定、慈善信托备案和监督等工作,支持、规范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服务,及时解决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据了解,截至2017年11月,全国有75.7万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35.4万个,社会服务机构39.7万个,基金会6062个。2016年年底,全国社会组织形成固定资产2746亿元,接受各类社会捐赠653.7亿元,动员志愿者191万人次。
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在脱贫攻坚中已经并正在发挥着重要作用。



